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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圳福田区学位申请录取规则盘点

 深圳福田区学位申请录取规则盘点


 深圳福田区学位申请录取规则盘点(图1)


福田区公办学校实行积分入学,积分由基础分和加分两部分构成。


对深圳户籍和符合深圳市就读条件的非深户籍少年进行积分,按第一、第二、第三……志愿顺序以及积分高低依次排序录取,所有志愿学校均未被录取的学生纳入全区统筹调剂。


在积分相同的情况下,采用同分规则:


(1)积分相同的,户籍优先,按照福田户籍、深圳其他区户籍、非深户籍顺序依次录取;


(2)积分、户籍相同的,购房类优先于租房类;


(3)积分、户籍、住房类型相同的,居住时间长的优先;


(4)积分、户籍、住房类型、居住时间相同的,监护人一方在深累计缴纳社保时间长的优先。


特别提醒:


1、选择直升初中学校的上述小学毕业学生,由就读小学直接将相关资料递交给对应初中,初中学校审核合格后直接录取。


2、选择服从调剂的学生,若未被志愿学校录取,区教育局将按照积分从高到低的顺序,统筹安排到相对较近的有空余学位的学校;

选择不服从调剂的学生,若未被志愿学校录取,区教育局不再统筹安排学位。


补充:公办学位统筹办法


如符合录取条件的申请人数超过某学校招生计划,则按该学校招生计划人数确定该学校的录取分数线;


如符合录取条件的申请人数未达到某学校招生计划,则按该学校空余学位纳入全区统筹;


未被志愿学校录取的学生,根据全区学位空余和居住地段等情况统筹安排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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