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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圳家庭分户申请指南!

深圳家庭分户申请指南!


深圳家庭分户申请指南!(图1)


迁至他人房产立户申请条件


(一)申请人及配偶在本市无房产及公租房,可在他人的合法房产立户(仅限在产权登记部门备案且已发放不动产权登记证的房产);


(二)房产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,方可立户:


1、有规范的门楼牌地址;


2、尚未立户;


3、已入伙;


4、住宅用途房产。


(三)不动产权登记证上登记为“单身公寓”、“宿舍”和2018年6月15日以前已做土地初始登记的商务公寓可立户,不受土地及房屋性质限制;


(四)房产处于查封、冻结状态的,产权人的直系亲属可在该房产立户,不得给他人立户。


迁至公租房立户申请条件


申请人或其配偶在本市范围内拥有公租房的,合同期内应在该公租房立户,也可在直系亲属的房产立户。


(一)公租房包括


1、住房保障部门租赁给个人居住的公共房屋;


2、住房保障部门承租给单位后分配给个人居住的公共房屋。


(二)公租房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,方可立户


1、有规范的门楼牌地址;


2、尚未立户;


3、已入伙。


在配偶公租房立户的,申请人及配偶需一并到场办理,并提供配偶居民身份证。


随迁的直系亲属可不到场,如整户迁移,户主及产权人到场即可。


迁至本人或直系亲属房产立户申请条件


(一)家庭户立户时,申请人拥有多套房屋产权且符合立户条件的,可自愿选择立户地址,立户的房产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:


1、有规范的门楼牌地址;


2、尚未立户;


3、已入伙;


4、住宅用途房产(包含:①在产权登记部门备案且已发放不动产权登记证的房产;②无法领取不动产权证的自建房;③购买后尚未或无法领取不动产权证的房产)。


(二)立户情形:


申请人及配偶在本市有房产,应在该房产立户,也可在其他直系亲属的房产立户。


1、享有50%及以上的产权人及其配偶,任意一方均可在该地址立户。


2、产权人或直系亲属享有50%以下产权,须经所有产权人同意后可在该地址立户。


所有产权人需到场签署《同意在本人房产立户的声明(家庭户立户)》。


(三)不动产权登记证上登记为“单身公寓”、“宿舍”和2018年6月15日以前已做土地初始登记的商务公寓可立户,不受土地及房屋性质限制;


(四)房产处于查封、冻结状态的,只有产权人本人或直系亲属可在该房产立户。


申请流程


迁至他人房产立户申请流程


一、网上办理流程


1、申请

关注“深圳公安”公众微信号或登录深圳市公安局民生警务(网址:http://msjw.ga.sz.gov.cn/),实名注册后根据系统提示填报信息,拍照上传申请材料。


2、受理

公安机关对申报信息及申请材料进行即时受理。


3、审核

受理通过后,立即审核,申请人可在微信公众号“个人中心”查询审批进度、在办业务等。需申报人配合的,将会电话通知,请保持通讯畅通。


4、审批

审核通过后,申报人收到微信公众号推送的办理通知,持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预约前往户政窗口现场核验材料,派出所民警审核后当场作出审批意见。


5、办结

符合办理条件,材料齐全的,当场办结。


6、送达 领取变更信息后的户口簿(当场办结),如选择邮寄的,邮政速递派送证件。


二、线下办理流程


1、申请

申请人到受理窗口现场取号,根据要求提交申请材料。


2、受理

办理机关当场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。经审查,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,办理机关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。符合条件的出具受理回执(当场受理)。


3、审核

对已受理的申请,公安机关依据法律法规和办理程序当场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查验。


4、审批

派出所民警审核后当场作出审批意见。


5、办结

拟迁入地户政窗口予以办理移居户口登记,当场办结。


6、送达

申请人确认签名,现场打印并领取变更信息后的户口簿(当场办结)。


迁至公租房立户申请流程


一、网上办理流程


1、申请

关注“深圳公安”公众微信号或登录深圳市公安局民生警务(网址:http://msjw.ga.sz.gov.cn/),实名注册后根据系统提示填报信息,拍照上传申请材料。


2、受理

公安机关对申报信息及申请材料进行即时受理。


3、审核

受理通过后,立即审核,申请人可在微信公众号“个人中心”查询审批进度、在办业务等。需申报人配合的,将会电话通知,请保持通讯畅通。


4、审批

审核通过后,申报人收到微信公众号推送的办理通知,持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预约前往户政窗口现场核验材料,派出所民警审核后当场作出审批意见。


5、办结

符合办理条件,材料齐全的,当场办结。


6、送达

领取变更信息后的户口簿(当场办结),如选择邮寄的,邮政速递派送证件。


二、线下办理流程


1.申请

申请人到受理窗口现场取号,根据要求提交申请材料。


2.受理

办理机关当场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。经审查,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,办理机关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。符合条件的出具受理回执(当场受理)。


3.审核

对已受理的申请,公安机关依据法律法规和办理程序当场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查验。


4.审批

派出所民警审核后当场作出审批意见。


5.办结

拟迁入地户政窗口予以办理移居户口登记,当场办结。


6.送达

申请人确认签名,现场打印并领取变更信息后的户口簿(当场办结)。


迁至本人或直系亲属房产立户申请流程


一、网上办理流程


1.申请

关注“深圳公安”公众微信号或登录深圳市公安局民生警务(网址:http://msjw.ga.sz.gov.cn/),实名注册后根据系统提示填报信息,拍照上传申请材料。


2.受理

公安机关对申报信息及申请材料进行即时受理。


3.审核

受理通过后,立即审核,申请人可在微信公众号“个人中心”查询审批进度、在办业务等。需申报人配合的,将会电话通知,请保持通讯畅通。


4.审批

审核通过后,申报人收到微信公众号推送的办理通知,持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预约前往户政窗口现场核验材料,派出所民警审核后当场作出审批意见。


5.办结

符合办理条件,材料齐全的,当场办结。


6.送达

领取变更信息后的户口簿(当场办结),如选择邮寄的,邮政速递派送证件。


二、线下办理流程


1.申请

申请人到受理窗口现场取号,根据要求提交申请材料。


2.受理

办理机关当场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。经审查,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,办理机关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。符合条件的出具受理回执(当场受理)。


3.审核

对已受理的申请,公安机关依据法律法规和办理程序当场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查验。


4.审批

派出所民警审核后当场作出审批意见。


5.办结

拟迁入地户政窗口予以办理移居户口登记,当场办结。


6.送达

申请人确认签名,现场打印并领取变更信息后的户口簿(当场办结)。


申请材料


迁至他人房产立户申请材料


深圳家庭分户申请指南!(图2)


迁至公租房立户申请材料


深圳家庭分户申请指南!(图3)


迁至本人或直系亲属房产立户申请材料


深圳家庭分户申请指南!(图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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