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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圳专利入户加分细则:发明专利或将不累积加分

【摘要】深圳市积分入户网消息,深圳专利入户加分细则明确提出,申请人为国家发明专利第一发明人的积30分,此次修订发明专利不累积加分,并且取消了实用新型、外观设计专利加分项。

去年,深圳市发布公开征求《深圳市核准类和积分类人才引进及入户 实施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意见的通告,意见稿对积分类人才引进的指标和分值明细予以明确,其中基础指标包括学历、专业技术职称、技能、年龄和在深缴纳社会保险时间;加分指标包括个人纳税、发明专利和创新创业及技能竞赛,申请人同时满足多项子指标条件的,可累计加分;减分指标包括个人信用和违法行为。

深圳专利入户加分细则

申请人为国家发明专利第一发明人的,积30分,不累积。

发明专利积分以发明人为准,由本人提供国家专利局出具的专利登记簿副本,经验证后得分。发明专利的授权公告日必须在申报年度的上一年12月31日之前,发明专利在授权公告日后存在发明人变更情况的不积分。

值得注意:此次修订发明专利不累积加分,并且取消了实用新型、外观设计专利加分项。

以上就是深圳专利入户加分细则:发明专利或将不累积加分全部内容。深圳市积分入户分数频道为您提供深圳专利入户加分细则,专利加分政策等信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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